一、招生专业和计划情况
院校名称及代码 |
专业代码 |
招生专业 |
学制 |
招生计划 |
大连工业大学 |
39 |
数字媒体艺术 |
2年 |
240 |
注:招生专业为设计学类专业,要求具有一定美术基础。
二、专业综合课和技能考核考试须知
1、辽宁省2020年高职对口升学专业综合课考试科目和技能考核要点:
理论课考试内容 |
专业技能考核要点 |
||
代码 |
专业名称 |
综合课名称 |
|
306 |
工艺美术设计(群) |
设计素描 |
1、造型基础 |
2、专业综合课和技能考核科目考试安排:
考试时间 |
考试科目 |
考试时长 |
考试分值 |
考试地点 |
|
7月15日 |
上午 09:00-11:30 |
专业综合课 |
150分钟 |
300分 |
大连工业大学综合楼 |
下午 14:00-16:30 |
技能考核 |
150分钟 |
100分 |
3、考生考务须知:
(1)考生请于7月6日-7月15日登陆大连工业大学本科招生信息网(http://zsb.dep.dlpu.edu.cn)自行打印《专业课准考证》。考生凭下载打印的《专业课准考证》、《考生体温测量表及安全考试承诺书》、居民身份证按有关要求参加考试。
(2)考生在参加专业综合课和技能考核科目考试时需携带签字笔及绘画工具(铅笔或炭笔、4K画板等),无需准备画架。禁止携带与考试无关物品进入考场,对不遵守考场纪律,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有违纪、作弊等行为者,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进行处理,并将违规事实记入考生诚信考试档案。
(3)考生请于7月15日考试当天7:30前到达学校正门,根据疫情防控要求入校参加考试,考试开始后停止考生入校。考生入校后实行封闭式管理,考试期间除考生弃考外,原则上不得离开学校。
(4)考生可于7月20日-7月22日在大连工业大学本科招生信息网(http://zsb.dep.dlpu.edu.cn)查询考试成绩,同时提供考试成绩复核渠道(7月21日-7月23日开放)。
(5)午休管理:上午考试结束后考生可到学校指定地点休息,原则上不准离开校园,擅自离开校园考生视为弃考处理,不得再次进入校园,请考生提前准备好下午考试用具及午餐,同时学校提供有偿午餐服务,考生可自愿购买。
4、考生防疫安全须知:
(1)考生须考前14天(7月1日-7月15日)在我省实际居住,不得离开辽宁,所有考生应至少于考前连续14天进行个人体温检测。考生凭《考生体温测量表及安全考试承诺书》(点击此处下载)、大连市“健康码”、国务院客户端“疫情防控行程卡”绿码,并且体温检测正常后,方可参加考试。
(2)考生务必依据考试时间提前到达学校正门,进行入校验证并测温,考试开始后停止考生入校。验证入校后按指引标识,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有序分散进入考点考场,进退考场、午休、如厕时均须与他人保持1米以上距离,考生之间避免近距离接触交流;考生原则上须佩戴口罩参加考试。
(3)考生应如实、完整的填写《考生体温测量表及安全考试承诺书》,于考试当天入场时交给监考员。对于刻意隐瞒病情或者不如实报告发热史、旅居史和接触史的考生,以及在考试疫情防控中拒不配合的人员,将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传染病防治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理。
(4)考生本人应注意个人卫生,科学安排作息,保证个人健康,避免走亲访友聚餐、减少到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活动。考试期间只允许考生本人入校,建议尽量减少考生陪同人员,以避免人群聚集。
(5)考前如有发烧、乏力、咳嗽、呼吸困难、腹泻等症状应按规定及时就医,未被确诊为新冠肺炎的考生,须出具本人核酸阴性检测报告,方可参加考试;考试当天出现发烧、乏力、咳嗽、呼吸困难、腹泻等症状的考生由卫生健康部门、疾控机构进行综合研判评估决定是否能够参加考试,如能继续考试安排在隔离考场参加考试。已经确诊并未痊愈的新冠肺炎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6)从境外和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返辽的考生,要提前做好核酸检测,进校时需提供近7日内本人核酸阴性检测报告,方可参加考试。
(7)考生须及时关注本人所在市疫情防控要求,按相关要求做好疫情自查和防控措施。
(8)未尽事宜按照2020年辽宁省高考防疫组考工作相关要求执行。
三、统考科目
考试时间 |
考试科目 |
考试时长 |
考试分值 |
考试地点 |
|
7月11日 |
上午 09:00-11:00 |
思政 |
120分钟 |
120分 |
各市招考办指定考点 |
下午 14:00-16:00 |
外语 |
120分钟 |
12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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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2日 |
上午 09:00-10:30 |
计算机应用基础 |
90分钟 |
100分 |
具体统考科目考试要求详见辽宁省教育厅、辽宁省招生考试办公室相关文件,由各市招考办负责组织实施。
四、录取
1、录取工作进程按辽宁省统一招生录取工作安排进行。
2、录取工作由辽宁省招考办统一组织实施。具体录取办法:
(1)按照招生计划和考试总成绩(统考科目、专业综合课、技能考核成绩总和)划定最低录取资格分数线,其中技能考核60分以下(不含60分)成绩的取消录取资格。对达到最低录取资格分数线的考生,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投档。当考生总成绩相同时,考生依次按照思政、外语、计算机应用基础、专业综合课、技能考核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
(2)退役士兵考生和建档立卡贫困家庭高职(专科)毕业生的录取工作,按相关文件要求,由辽宁省招考办单独组织录取工作。
(3)学校决定考生录取与否,同时负责对遗留问题的处理。省招考办依据国家招生政策,对学校录取工作予以监督。
3、录取新生名单由省招考办审批,录取通知书由学校负责签发。考生可通过辽宁考试之窗和大连工业大学本科招生信息网网站查询录取结果。
4、在新生入学时,学校将对考生录取资格进行复查,符合录取条件的,予以注册学籍。凡不符合录取条件或有舞弊行为者,取消其入学资格。对考生取得的专科毕业证书进行核查,未取得专科毕业证书的,取消其录取资格。
五、收费标准
学生入学时应缴纳学费、住宿费及其他相关费用。学校根据辽宁省物价部门批准并办理收费许可的标准向学生收费。
1、专业学费收费标准为10000元/年/人。
2、住宿费最高收费标准为1200元/年/人。
根据《辽宁省教育厅、物价局、财政厅转发<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进一步规范高校教育收费管理若干问题的通知>》(辽教发[2006]76号)和《大连工业大学学生收费办法》(大工大校发[2012]30号)的相关规定,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学校按照学生实际学习和住宿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和住宿费。
六、咨询渠道
咨询部门:大连工业大学招生就业处招生办公室
办公地址:辽宁省大连市甘井子区轻工苑1号(大连工业大学综合楼A801室)
电话:0411-86323661
电子邮箱:zsbgs@dlpu.edu.cn
网站:http://zsb.dep.dlpu.edu.cn
微信公众平台(大连工业大学本科招生信息):dlpu86323661
官方抖音平台(大连工业大学本科招生):抖音号1124694978
【特别说明】本简章公布后,如遇教育部或辽宁省招生政策调整,学校将按照教育部或辽宁省最新招生政策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