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2011年普通高校专升本招生考试工作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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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辽宁省教育厅《关于2011年高职高专应届毕业生升入本科学校继续学习工作的通知》有关规定,结合我省高职高专应届毕业生升入本科学校继续学习的招生考试实际情况,为做好今年的招生考试工作,研究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 报名
1.凡列入国家招生计划并参加全国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的专科层次应届合格毕业生和参加我省组织的中职升高职统一招生考试的应届合格毕业生均可按招生学校要求及专业相近的报考原则进行报名。 各生源学校负责进行考生资格审查和报名工作,并于3月18
日到省招考办领取《考生报名信息表》、《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及《报考录入软件》。 注:“支援辽西北志愿者”一项所涉及的有报名资格的考生均指定到团省委报名 二、体检 考生由所在学校负责组织到当地承担高考体检任务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并按规定缴纳体检费,体检工作须在4月20日前结束。 三、考试
考生到所报考的本科院校(第一志愿)参加省招考办组织的统考科目和招生学校组织的专业综合课考试。 考试时间安排
外语、计算机、学校体育学实行计算机网上评卷。考生答卷前须用黑色签字笔在答题卡上填写姓名、准考证号,并将考前领取的考生信息条形码正确贴到答题卡指定区域。试卷由试题卷(主、客观题)和答题卡两部分组成,考生需将客观题答案用2B铅笔按照题号涂到答题卡的相应位置,更改答案时可使用橡皮。答主观题必须使用黑色签字笔书写,按照题号在答题卡各答题区域内作答,超出答题区域书写答案、在草稿纸、试题卷上答题无效。 四、评卷 外语、计算机、学校体育学的评卷工作由省招考办组织,各招生院校须将考生公共课考试答卷于4月24日17:00点前送省招考办。专业综合课评卷工作由各招生学校负责,成绩于5月5日15:00点前以光盘形式报省招考办,内容包括考生的考生号,准考证号、姓名、毕业学校、专业综合课考试科目及考试成绩,其中专业综合课的理论测试和职业技能测试成绩需单列。登分工作由省招考办统一组织实施。 五、建立考生档案 生源学校负责考生的建档工作, 5月13日到省招考办领取考生成绩条、成绩册,建立考生档案。考生档案包括:《考生报名信息表》、《考生体检表》。录取时考生纸档案不带入录取现场,考生根据录取高校要求,自带生源学校密封后的纸档案报到。 六、录取 录取工作于5月16—21日在省招考办进行,实行计算机网上录取。 |